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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百万网友签名要求严惩飙车富家子弟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面包新语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2:33     标题: 百万网友签名要求严惩飙车富家子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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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家子弟的一时之乐结束了一条鲜活的生命,难道这就是有钱有势人的生活方式吗?有钱就可以置其他人的生命与不顾吗?
有关部门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态度让人心寒:交警对5月7日晚发生的事故已经做了公开通报,但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。通报稿里面疑点重重:
首先,通报稿判定当时车速为70km/h。这一点的依据是根据肇事车主与一起飙车的两位同伙的供词。但这种供 词是否可信?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司机都知道,70km/h的车速能不能
把人撞飞5米高20米远。这样的测速如何取信群 众?
其次,事故是在双黄线的南侧发生的,肇事车是否逆行,通报稿只字不提,交警闪烁其词。
第三,肇事车辆是私自进行过改装,而通报稿只字未提,交警也称无法判别。但根据现场网友拍摄下来的照片 ,能够明显的看出该车有改装过的痕迹。
第四,受害人在人行横道被撞,这一点多名目击者可提供证明。为何不见诸通报?
这样的鉴定与party中央的“以人为本”的爱民政策相根本就是没有一点挂钩。难道这就是杭州的“尊重生命,以人为本”。
生活在这样的城市,我们没有安全感,马路似乎是专门为某些人而修建的,“以人为本”似乎也只是“以某些人为本”。
但愿通过网络的力量能帮逝去的谭卓争取到一点公道,让我们联合起来为共同告慰逝去的谭卓 监督有关部门的处理事情的公正性。呼唤公平 呼唤正义 ,虽然我们的力量对事态的发展起不了多大的作用,但我们要让他们看到我们一直在关注着此事,我们一直在为 谭卓 祈祷。祝福 谭卓一路走好。用我们的签名为 谭卓开辟一条没有汽车的通往天堂之路........... 签名维持公道.....签名呼唤真理....

图片附件: abbr_f6dbf94d04f63e0e47a573721b3a8380.jpg (2009-5-10 12:33, 49.24 KB) / 下载次数 3
http://bbs.xx215.cn/attachment.php?aid=12991&k=c7690705aefecdaf28d500b3c6d762ca&t=1791143237&sid=E0opn7


作者: 昵称被占用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2:40

弄死他丫的................
作者: hepei1989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2:52

奶奶的,他狗日的咋不把它老汉撞死哦!!!!!!!!!!!!!!
作者: Maple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3:03

社会在堕落......
作者: 小枫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3:28

有钱就是好啊
作者: xyxyabc0831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5:12

他会没事的 很简单这是共产党的天下 !他老爹把钱拿给共产党共产后一切就会没事 在那点给那些记者啊 保证没事了
作者: hepei1989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5:32

6# xyxyabc0831
就是啊!也许这就是中国的传统吧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作者: ranlijun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5:52

百万网友 估计  没有  他 百万RMB强悍
作者: 2007630917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5:53

不公平!
作者: 孤独.咏叹调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6:28

年纪轻轻不晓得学好   学哪样飙车么
作者: 伯牙抚琴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6:32

该枪毙   有钱就应该这种生活方式啊
简直就是不顾他人生命
以为弄死了个人
陪点钱
走点关系就解决了
我恨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作者: 科院一枝花    时间: 2009-5-10 17:48

现在类个社会。。。。哎
作者: kasury    时间: 2009-5-11 00:52

三个字  苍天啊。。。。。
作者: 竹轩听雨    时间: 2009-5-11 19:28

这个社会就这样
作者: 施主有礼    时间: 2009-5-12 13:33

正义是需要力量的支持。
作者: yuan3215    时间: 2009-5-13 21:17

支持啊,到到他
作者: hepei1989    时间: 2009-5-13 21:29


作者: xx215    时间: 2009-5-16 09:23

  警方虽然已经批准逮捕了他,但定罪结果,肯定还是由他爸的钱决定~~~
作者: 不再...    时间: 2009-5-16 11:00

以前也有这种...
还不是不了了事老...
作者: fenger    时间: 2009-5-24 22:24

折磨死他们
作者: 彩灵    时间: 2009-5-26 23:51

搞他!这是些什么人嘛
作者: yang    时间: 2009-5-30 00:07

钱啊,来吧
作者: 落地请摔手机    时间: 2009-5-30 00:24

罚他开车载芙蓉姐姐兜风一个月。。。
作者: 159239    时间: 2009-5-30 18:49

我也是说弄死他
作者: yuan3215    时间: 2009-5-30 23:54

爱,有钱人啊,无语
作者: shhiop123    时间: 2009-5-31 12:22

可能人民的意愿,没有人民币的意愿有效
作者: 王子    时间: 2009-5-31 18:30

支持正义!!
作者: 159239    时间: 2009-6-1 13:28

我也要签
作者: 强悍    时间: 2009-6-1 17:23

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
作者: 给朕跪下    时间: 2009-6-1 17:23

社会需要正义
作者: 159239    时间: 2009-6-1 17:48

顶上去
作者: 123qwe    时间: 2009-6-2 00:38

我们又能做什么呢,做好自己
作者: 159239    时间: 2009-6-2 11:59

一直顶起啊
作者: 159239    时间: 2009-6-2 12:12

一定不能沉啊
作者: fenger    时间: 2009-6-2 12:21

恩 顶起 瞧不起那种人
作者: 刘志强    时间: 2009-6-3 20:49

这种社会的垃圾少一个是一个
作者: weic    时间: 2009-6-4 17:40

喃么不把他自己撞死了呢?!!~~
作者: 小新没蜡笔    时间: 2009-6-12 01:41

一路向北,顶
作者: 313331290    时间: 2009-6-27 22:03

支持楼主 严惩不贷
作者: ash001    时间: 2009-6-27 22:51

干·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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