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中国的耻辱——人间悲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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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159239
时间:
2009-5-21 22:20
标题:
中国的耻辱——人间悲剧
中国的耻辱——人间悲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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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5-21 22:20
这个就是那一对可恶的母女,大家看看它们的贼脸!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丑陋!
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,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,老人下跪十次。
老人手裏只有8元零4毛.
当记者赶到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门口发现,一个穿灰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正在推搡一名衣著破烂的老人,嘴裏喊著:“赶紧赔钱!”周围上百名路人围观。
旁边站著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,蓝色牛仔裤腿处被划开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。被推搡的老人噙著泪水不停地恳求著,手裏捏著一叠毛票,总共8元零4分。
“不就破一个小口子吗,至於这样为难人家嘛。”看著下跪的老人,旁观路人纷纷劝说“得饶人处且饶人”。面对路人的指责,中年妇女毫不在意,坚决要让老人赔钱。
无奈之下,老人“扑通”一声跪下,不想对方丝毫没有反应,老人连续下跪十次。
这一下把围观的群众惹怒了,在附近大厦当保安的武先生愤怒地说:“对待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,她们真是欺人太甚。”说完,他将口袋裏的23元钱诶先耸盅Y。
记者试图采访这对母女时,该中年女子说:“甭理她。”
路人为老人凑钱赔偿.
在老人恳求和解未果的情况下,中年妇女最终拨通110报警
面对“巨额”赔偿老人下跪.
据了解,当时这对母女走到高等教育出版社附近的路口处,刚好老人骑三轮车拐弯,车上的铁丝将年轻女子的裤子剐了一个小口。女子的母亲要求老人赔她50元。
。5点50分左右,德外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,但该中年妇女认为赔偿的钱不够,拒绝和解。这时,围观群众自发掏出钱来,一元、两元、十元……最后凑够了50元。
老人再次向围观群众下跪,并不断地说:“谢谢,谢谢。”中年女子拿到钱后,拉著女儿一声不吭离开了。
当时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赔偿50元的结果对老人不公平。民警也表示无奈,称这是民事纠纷,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的角色
同样是人,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?!
赶紧的,看了的都给我转了!什么论坛博客的!全给转了,我就不信了,这舆论还不把她们给治了! 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事儿!谢谢了啊!
图片附件:
2008020712551323602775728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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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bbs.xx215.cn/attachment.php?aid=16742&k=ccc11a2f1a39bc0b579700aff0e447d7&t=1791145991&sid=GVzo0G
作者:
ranlijun
时间:
2009-5-21 22:25
现在社会就这样
作者:
昵称被占用
时间:
2009-5-21 22:26
好久以前的事了.............
作者:
昵称被占用
时间:
2009-5-21 22:27
不知杂的一看这女的这长相就觉得是那种恶心人的类型..
作者:
xyxyabc0831
时间:
2009-5-21 22:43
都好久了 了 还转!!!!!!!
作者:
伯牙抚琴
时间:
2009-5-21 23:14
4#
昵称被占用
有同感
作者:
yuan3215
时间:
2009-5-21 23:16
嘿嘿,这个帖我很久以前就看到过了
作者:
我爱拉芳
时间:
2009-5-21 23:34
中国的法律体制不建全,
作者:
9625
时间:
2009-5-21 23:36
请楼主不要把某些人的不良行为强加在一个国家身上,
林子大了,啥子鸟人都有,
但要他们做中国的形象代言人,
我第一个不同意!
作者:
给朕跪下
时间:
2009-5-21 23:51
这种人是太多太多了!!!!!!!
网上也特别的多!
中国人口太多,而且很多人相对素质都比较低!这是我们国家进步的一个必须的阶段!!
作者:
竹轩听雨
时间:
2009-5-22 13:40
麻木了
作者:
战争狂
时间:
2009-5-22 16:03
{:3_403:}
复制代码
作者:
刘志强
时间:
2009-5-22 16:31
见怪不怪了
作者:
WWW
时间:
2009-5-22 17:36
见了就严重 鄙视/
作者:
面包新语
时间:
2009-5-23 00:26
1 .本人郑重声明:
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汉字、拼音、外文字母、单词、句子、图片、影像、录音,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)完全是复制粘贴,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(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、阅读、理解、分析、记忆等等),故本人不对以上及本内容负任何法律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刑事、民事责任)及其他潜在责任与义务(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家已存在、正在形成、未来将形成之的法律法规之责任),请不要跨省追捕(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市级州级县级镇级乡级村级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司法机关、立法机关等等任何机构、单位、组织及该机构、单位和组织中的任何个人)。要详查请亲自直接联系原作者,
另: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,心胸外科,精神科,神经内科,神经外科,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,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,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.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,院长,院党委书记,小中大学班主任,校长,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,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,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。
2.本人郑重声明:
本人系文盲,文中多数字不认识,多数词不明白其含义,跟帖行为纯粹是身体缺乏营养,倒置肌肉神经抽搐,被动随手敲击键盘所致,并不意味本人同意、支持、反对,或了解、知晓文中观点,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。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(包括民法、刑法或婚姻法,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)。
另:最近电脑黑客肆虐,因此回复内容可能为黑客发出,而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,谢绝跨省追捕,如拟了解详情,请直接与计算机黑客联系。谢谢。
3.本人郑重声明:
①本人是文盲,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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⑥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,请勿跨村、跨乡、跨县、跨市、跨省、跨国、跨地球、跨银河系抓捕。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、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
⑦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。
4.本人郑重声明:
庙堂之上,朽木为官,殿陛之间,禽兽食禄;狼心狗行之辈,滚滚当道,奴颜婢膝之徒,纷纷秉政。以上文字属于复制于《三国演义》第九十三回,不代表个人观点,如有疑问,请联系作者,切勿抓捕,谢绝跨省,节省资源!
作者:
159239
时间:
2009-5-23 18:47
哈哈哈 自己的帖子顶顶
作者:
123qwe
时间:
2009-5-24 15:51
中国人口太多,而且很多人相对素质都比较低!这是我们国家进步的一个必须的阶段!!
作者:
彩灵
时间:
2009-5-26 23:15
虽然看过很多次!但是还是觉得这样的人应该……干掉!
作者:
ranlijun
时间:
2009-5-27 00:13
这中人要托出去杀看
作者:
ranlijun
时间:
2009-5-27 00:13
杀1000刀
作者:
longted
时间:
2009-5-27 00:31
狗日的!丢中国人的脸!!!拉出去枪毙!!!
作者:
凌晨三点
时间:
2009-5-27 00:56
很久的消息了~~
不过。。还是觉得很悲哀、
作者:
强悍
时间:
2009-6-1 13:28
这种女人?
作者:
159239
时间:
2009-6-1 17:48
哎 怎么这么少的人
作者:
彩灵
时间:
2009-6-1 20:41
耻辱啊!
作者:
shhiop123
时间:
2009-6-6 17:36
真是太可恶了
作者:
小新没蜡笔
时间:
2009-6-12 01:39
一路向北,顶
作者:
marley
时间:
2009-6-22 21:52
她妈个B的 什么玩意儿 没有50她还去死了啊? 什么玩意儿
作者:
ash001
时间:
2009-6-22 22:51
人性的 丑陋
作者:
313331290
时间:
2009-6-25 16:23
以前也看过 两张丑陋的嘴脸
作者:
liuping
时间:
2009-10-29 17:24
人见人人奸
作者:
19880417
时间:
2009-10-30 21:29
很早以前就在新闻上面看过的哦,那母女两个黑锤子。
欢迎光临 重科益欣社区 (http://bbs.xx215.cn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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