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国庆期间禁烟吸烟一律拘留5天 可以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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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xx215
时间:
2009-8-31 12:04
标题:
国庆期间禁烟吸烟一律拘留5天 可以举报
摊主在商场内吸烟被逮个正着,消防部门并没有使用通常的罚款或警告的处理方式,而是直接予以最重的处罚——拘留5天(昨日本报曾作报道)。不少市民质疑,是否处理过重?昨天下午,市消防总队相关领导表示,对吸烟摊主的处罚是有依据的,而且合乎情理,并提醒广大烟民,特别是在国庆期间的“非常时期”,更要注意身边的禁烟标志,切莫在禁烟区域吸烟。
三个原因处以重罚
昨天下午,市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王德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对前天金海洋商场摊主因吸烟被拘5天的处罚,是有依据的。
归纳原因,可分为:时间、地点、情节三点。
时间:国庆将至,为确保各商场、市场的安全,必须对各种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。而且在公安部颁布的“六个一律”中明确指出“在非常时期,采取非常手段,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”,其中就有“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5日”。
地点:朝天门市场为全国十大批发市场之一、可燃易燃物数量极大,如发生火灾将引发严重后果。
情节:新《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。什么情况下能称作“情节严重”?王部长解释称,那种屡劝不听,屡教不改即为情节严重,而前天拘留的老赵,因其本身是摊主,“有义务阻止顾客吸烟,但他自己却知法犯法。”也属于情节严重。
可以举报违规吸烟
市消防总队称,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违规吸烟的行为,可以打电话举报,还可拍照取证。如果遇到不听劝阻、屡教不改的烟民,市民可将其扭送辖区派出所。
作者:
xx215
时间:
2009-8-31 12:04
烟民们要注意老~
作者:
474477850
时间:
2009-8-31 12:18
烟囱高点就行了
作者:
xcl2105646
时间:
2009-8-31 12:45
妈批 火我哟 真了?
作者:
大盗
时间:
2009-8-31 15:00
举报一个多少钱啊
要是超过500我举报我自己
这样 又有钱拿又有饭吃
反正我十一没事做
作者:
shenvoodoo
时间:
2009-8-31 15:40
我是来看看的的!
作者:
313331290
时间:
2009-9-3 15:40
我不是很支持@!
作者:
天气嘿热
时间:
2009-9-3 16:05
吸烟有害健康,不吸烟有害身心....
作者:
花落随风
时间:
2009-9-3 18:01
本来就不抽
作者:
yuexia5
时间:
2009-10-11 21:11
真的假的啊??
作者:
marley
时间:
2009-10-12 11:03
作者:
angel
时间:
2009-10-20 22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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