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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杀妻杀女

大学生杀妻杀女

24岁的男青年罗云,大学毕业后从四川老家来海口与女朋友王某同居,并生育一女。2008年7月25日,罗云因生活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,竟将王某杀害分尸,将刚满半岁的亲生女儿溺死在厨房的水盆里。近日,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,罗云当庭要求法官“判我死刑,让我解脱”。
    近日,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罗云故意杀人案。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称,2007年6月,罗云大学毕业后来海口与王某未婚同居,并于2008年2月生育女儿罗某。同年7月25日上午,罗云在其租住的海口市海甸岛某大厦1312房因生活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,且想到自己以前编造的谎言可能被揭穿,便产生杀害王某的念头。当日9时许,罗云乘王某熟睡之机,使用绳索勒住王某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。后因女儿罗某一直哭闹,罗云又将罗某溺死在厨房的水盆里。次日下午6时许,罗云在卫生间用菜刀将王某分尸,并将王某尸块及罗某尸体抛弃于某路边的灌木丛内。

检察机关认为,人罗云无视国法,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并碎尸抛弃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嫌犯罗云:当庭认罪只求解脱

在庭审的过程中,罗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;并请求法官尽快结案,让他解脱。

审判长:被告人,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,听清了吗?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意见?

罗云:听清楚了,没有意见。

审判长:经过是否像起诉书中所列的那样?

罗云:是的。

审判长:对指控你构成故意杀人罪有什么意见?

罗云:没有。

……

审判长:根据法律规定,被告人有最后陈述,你有什么看法,对法庭有什么要求?

罗云:我犯了这个罪,后悔也没有用,只是希望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,确实是情节严重,反正就是尽快了结这个案子,判我死刑,让我解脱。

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
我的地盘我做主

违法乱纪的事咱不干
人之所以幸福,不是因为得到太多,而是因为想的太少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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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向北,顶
幸福就是猫吃鱼,狗吃肉,奥特曼打打小怪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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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语了 啊
[fly]我是一只丑小鸭[/fly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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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来看一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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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里很脆弱啊
现在你骂我,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,等你以后了解了我,你一定会动手打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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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真是假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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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人性呀
你要战我就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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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。。现在好多杀人都要分尸。为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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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忍!恐怖!怕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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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好可怕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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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会有这种人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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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垃圾我不说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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吓人
你要战我就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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